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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据3年不送检 刑警队长、法医涉嫌玩忽职守被拘
2009-08-03 13:45:31  来源:法制日报   作者:邓红阳     网友评论 1 条 点击查看
  核心提示: 记者近日从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得到证实,因为拖延近三年不送检强奸案检材,致使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,负责此案的平舆县公安局刑警队队长黄东亮、法医段喜华因涉嫌玩忽职守罪,已被检察机关刑事拘留。
    2002年10月12日晚,驻马店市平舆县东皇庙乡妇女崔某在家中被入室偷盗者强奸。次日,她和丈夫一起去平舆县公安局报案,把她和犯罪嫌疑人使用过的卫生纸作为证据上交,并交了500元的鉴定费,但公安机关迟迟没有送检。因缺少证据,犯罪嫌疑人一直逍遥法外。经崔某一家多次上访,这堆卫生纸终于在案发近3年后送到公安部做DNA检验,但卫生纸上的精斑已霉变,DNA已无法检出。

  郑州大学法学院刑法学教授刘德法认为,公安机关在接到报警后应当尽快进行现场勘查,并将证据及时送检,而有关办案人员在取得重要物证后既未及时送检,又未对证据进行妥善保存,使得重要证据灭失,犯罪分子逍遥法外,其严重玩忽职守的行为已经涉嫌渎职犯罪。

  据了解,今年6月20日,崔某向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,要求检察机关依法追究平舆县公安局有关办案人员的责任。当地检察机关有关领导高度重视,立即指派专门人员进行调查,检察机关依法对平舆县公安局时任刑警队队长黄东亮、法医段喜华涉嫌玩忽职守罪进行立案侦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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